2014年7月甲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
【参考答案】B
[A].20000#
[B].27200#
[C].31824#
[D].34000
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销售粮食白酒4000斤取得
不含增值税收入14040/1.17=12000应纳消费税=12000*20%+4000*0.5
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销售粮食白酒4000斤取得
应纳消费税为4400元。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,粮食白酒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.5元/斤,比例税率为20%。因此,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14040÷1+17%×20%+4000×0.5=4400元。
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销售粮食白酒2000千克取得
【参考答案】C
[A].4808#
[B].2400#
[C].4400#
[D].2808
北京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8年5月
正确答案:A解析: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、包装物押金,属于价外费用,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计算消费税;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即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,无论是否退还;啤酒消费税从量征收,其包装物租金、包装物押金与消费税计税依据没有关系。该酒厂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=50000×。

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9年主营
C答案解析:[解析]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、包装物租金,属于价外费用,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计算消费税;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即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,无论是否退还;啤酒消费税从量征收,其包装物租金、包装物押金与消费税计税依据没有关系。该酒厂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=50000。
2014年6月甲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
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,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。销项税额=销售额不合税×;适用税率。考生需要注意识记的另一个公式为:不含税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÷;1+增值税税率。据题意以及上述,本题该酒厂2014年6月增值税销项税。
2014年6月甲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
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,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。销项税额=销售额不含税×;适用税率。考生需要注意识记的另一个公式为:不合税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÷;1+增值税税率。据题意以及上述,本题该酒厂2014年6月增值税销项税。
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销售白酒50吨取得含增值税
【参考答案】B
[A].3480000×20%+50×2000×0.5=746000元#
[B].3480000÷1+16%×20%+50×2000×0.5=650000元#
[C].3480000×20%=696000元#
[D].3480000÷1+16%×20%=600000元